設計,是文化呈現,也是創意揮灑的空間,更是生活的一部份。
-------------------------------------------------------------------------------------
我們平常看到或聽到「文化」這個字眼,是譯自英文的「CULTURE」。
文化的內涵(一):
1)物質文化或科技文化:因克服自然並藉以獲得生存所產生,包括衣食住行所需之工具以至於現代科技。
2)社群文化或倫理文化:因營社會生活而產生,包括道德倫理、社會規範、典章制度律法等等。
3)精神文化或表達文化:因克服自我中心之困境而產生,包括藝術、音樂、文學、戲劇,以及宗教信仰等等。
人類體質在生物性上重要的功能改變,就是雙手的解放可以自由行動。
雙手可以自由地拿東西,包括握棍棒、拿石頭,以及進行削、敲、撃、打等動作,這些便是製造工具、利用工具的根本條件。工具的出現也正是人類創造文化的軔始,工具是人類所創造的文化--物質文化的典型代表物。
人類製造的工具,是經過長久的演進逐步改良而成的。同時,我們的手、腦與其他器官也跟工具的進步,形成相互促進的狀況。
我們研究文化,不能從文化的中途開始,它必須追溯到人類文化最早的階段,從而沿著時間的軌跡一步步追溯下來,這才能對文化的發展、文化行為的規則有一個整體性的了解。
人類文明發展的第一關鍵是,「產食革命」(FOOOD PRODUCTION REVOLUTION)。這是人類由打獵採集的階段進展到種植飼養的階段。這是由世界上七個不同的地區分別發展出來的,分別是今天的近東、中國北方、東南亞、東非、南美洲的秘魯、中美洲的墨西哥、美國的西南部。
人類可稱得上是一種象徵性的動物(HOMO SYMBOLICUS),這種象徵性的動物經常利用種種象徵的人為儀式作為人生各個不同階段的分野。
文化的內涵(二):
1)可觀察的文化:物質文化、社群文化、表達文化。
2)不可觀察的文化:文化的文法
英國人類學家李奇(Edmund Leach)講西方人穿衣法則,平常是可以穿五顏六色的衣服,但是舉行儀式時,就要穿無色系。無色系又分成兩種,一種是白色,一種是黑色。新娘在結婚儀式上是穿白紗,神父在做彌撒時是穿白衣服,是同一類。李奇稱之為儀式中(ritual-in)。寡婦穿黑衣服,因丈夫已死,故是在婚姻儀式外,神父在外出時是黑色,這是儀式外(ritual-out)。
「儀式」(ritual)原義是指「手段與目的並非直接相關的一套標準化行為」,也就是說儀式中所表現的行為經常是另有更深遠的目的或企圖的,這也表明了其象徵性而非正實用性的意義。
李奇將人類行分為三大類:實用行為、溝通行為、宗教巫術行為。
實用行為是做一件事有實際直接的效果者。如舉杯喝酒,滿足飲酒的慾望,也喝到了酒。
溝通行為是指行動的目的不一定在達成實際的效果,而其目的卻在與他人交往溝通。舉杯敬酒,意在向他人表示敬意,是否喝到酒則屬其次。
宗教巫術行為是種非實用目的的行為,也屬溝通行為,只是對象是超自然的神靈。舉杯向神靈祈求,意在表達誠心。
溝通行為和宗教巫術行為可合稱為儀式行為(ritual behavior)。
儀式行為可分為兩類:「世俗的儀式」(secular ritual)、「神聖的儀式」(sacred ritual)。
世俗的儀式,一為生命禮俗(ritual of life cycle),是為生老病死所舉行的儀式。用來使自己的心理上和他人的關係上能順利達成。一為社會的歲時祭儀,是以社群為對象的儀式。
神聖的儀式,是與自然界相關的儀式。此種儀式可以說是儀式的正宗。
參考書目:
李亦園,2003,說文化,談宗教--人類學的觀點,台北台大.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