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第一章理論和研究 AUTHOR: QUENCY DATE: 02/09/2014 08:50:18 PM CATEGORY: 設計理論 STATUS: publish ---- 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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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理論和研究
一、理論的建構
(一)概念: (Concepts are developed to symbolize ideas, persons, things or events.) 概念是為了因應人們溝通的需求才發展出來的, 它可以以主意, 人, 事情, 或事件的形式呈現, 例如, 當我們說媽媽, 意思就是生我的人, 我們為了快速溝通, 發展「媽媽」這個概念concept. 所以, 用饒舌的說法, 概念就是由一群類似的事件中, 抽離出的特別, 共同屬性, 可以從經驗 (如焦慮), 想像 (如高風險家庭), 專業規則 (如對案主的稱呼), 或其他概念中獲得. 概念可以是具體或抽象, 是建構理論最基礎的材料.
(二)變項 (Variables): 在討論變項前, 我們要先了解何謂attributes (不知怎翻譯 暫時稱為內涵), 例如, 性別是變項, 它含有女性與男性兩個內涵; 而職業, 也可以是變項, 但他的內涵就非常廣, 端視研究人員要怎麼歸類, 所以變項是一群具邏輯性的內涵組成的. (Variables are logical groupings of attributes.) 好的變項, 其內涵必須具有「互斥性: mutually exclusive」與「周延性: 即包含各種內涵」.例如, 將婚姻狀況視為一變項, 可分為單身, 已婚, 離婚等內涵, 感覺起來ok, 但其實單身跟離婚, 不具互斥性, 離婚也可以是單身, 且同性同居關係並未包含在裡面, 沒有將同性戀者考量在內.
1. 變項和概念的關係: 變項是用來測量和觀察概念或理論; 換句話說, 當一個概念夠具體, 可以被觀察, 具有多變性(variation), 它就可以當成研究的變項, 所以說概念是最基本的素材, 有潛力變成變項.
2. 將概念變成變項的方法有兩種, 即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 用其他具體的概念來描述一個抽象的概念, 如青少年: 即18歲以下之人) 與操作化(operationalization: 即在界定一變項或概念時, 不直接描述特徵, 而是舉出觀察或測量該變項的實際操作活動, 如測量「憂鬱」, 可用某個標準化的憂鬱量表來測, 得到的分數, 即表示憂鬱程度, 若不知量表是啥, 可google一下depression scale 會有很多跑出來)
3. 變項的種類: 變項或變項的內涵 (attributes), 可以是質化或量化的, 即可以依不同的類別或數值出現的屬性, 如職業或性別是類別的, 質化的, 而年收入或體重是量化的, 數值的.
(1) 類別變項(依特性而可分類): 可分二元變項(如性別可分男性與女性) 和多元變項(如宗教或職業)
(2) 連續變項(因為數值或量是連續的1,2,3,….): 如IQ, 身高, 分數等等
(3) 虛擬變項: 就是把質的變項, 變成量的變項, 以方便統計迴歸分析(之後會談到), 如性別變項, 分為男性女性, 為了要統計分析, 就把他指派1和0 兩個數值, 讓這個變數可以簡單計算, 但實際上, 數值沒辦法真的代表變數.
4. 變項的關係: 當我們在做研究時, 最想知道的就是兩個變項或說現象, 到底有沒有關聯性, 是不是具有因果關係, 如我們想知道「個案量」跟「社會工作者職業倦怠」有沒有關係, 那我們就要操控「個案量」這個變項, 即對一群作一樣工作內容, 具有相同年資, 學歷的社工 (研究條件越一致, 誤差越小), 給予不同的個案量數, 再觀察或用某個具有標準化的量表來測他們的倦怠感, 看不同個案量的社工, 是否倦怠程度不同, 這裡「個案量」就是自變項, 研究者自己可操作或控制的變項, 是我們假定的「原因」, 而依變項是「社會工作者倦怠感」, 其需依賴自變項而產生或改變的結果.
(三) 命題 (proposition): 就是由概念或變項組成的句子, 用來描述我們所要研究且具有邏輯關係的社會現象, 如上例, 我們有自變項和依變項, 可以形成一個命題, 即個案量越大, 社工越容易有倦怠感
(四) 假設 (Hypothesis): 就是一種命題, 不過他是以理論為基礎而發展出來的, 也是對有待解決的社會問題或現象, 提出的暫時性或嘗試性的答案, 好的假設須具體化, 可測量, 變項間具有暫時性的關係, 價值需中立 (clear, specific, tenta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2 or more variables, value free, and testable).
(五) 理論的建構: 理論就是用來解釋或預測現象或事實的一組有系統, 相互關聯的概念, 變項, 命題, 也是一組具有邏輯關係的假設, 因此, 理論是可被驗證或是已被驗證的, 例如行為理論中的「習得無助感」就是人不斷的經歷失敗(自變項) 會變的很消極, 失去改變的動力(依變項), 而這個理論是可以被驗證的, 當然, 它也有可能在未來某一天被推翻, 所以說理論不是真理, 所有的理論, 其變項間的關聯性都只是暫時性的, 一般來說, 理論的建構有兩種方法 (非常重要考試幾乎都會考可別在這裡睡著囉):
(1) 演譯 (Deductive logic): 是指把存在的理論拿來應用, 做衍伸; 考試時應寫「從一個廣泛的概念或普遍的陳述, 根據邏輯法則, 建立假設, 而獲得一個個別的陳述」, 如社會控制理論說: 社會控制力越強, 少年偏差行為越少. 那我們就依此發展我們自己的假設: 即把社會控制力定義成父母的管教態度與教師的管教態度, 再操作化(operationalization)用管教量表來施測; 而少年的偏差行為操作化成是否違反校規, 被記過次數, 上過少年法庭次數等等. 用問卷調查或訪問法來收集資料, 如果結果符合我們的假設, 則我們可以說: 父母及教師的管教態度和少年的偏差行為有相關性, 若結果與假設不符, 則須修正我們的假設.
(2) 歸納 (Inductive logic): 跟演譯法相反, 歸納是基礎理論的建立, 也就是「先觀察紀錄若干個別的事件, 找出共同特性, 然後將其推論到未經觀察之類似事件, 以獲得普遍性的結論或通則之陳述.」 即我們先觀察一個感興趣的社會現象, 例如哪種女性容易離婚, 觀察後發現有工作, 高收入者, 高教育程度者容易離婚, 則我們可以將這些特質歸納出一個結論, 即: 有較多社會資源之女性, 較不依賴婚姻, 離婚率較高.
二、理論的模式是指理論呈現的樣子或者組成的形式, 根據參考書提到理論可以有五種模式,其功能是逐次遞增
(一) 類別模式: 以純概念concept的方式呈現, 包括某種現象的價值, 類別等. 如Freud的精神分析理論, 將「我」分成三類: 本我, 自我, 和超我.
(二) 類型模式: 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類別交叉分析, 即可在概念上創造出新的類別. 如人可依財富來分為有錢人, 窮人; 也可依道德標準分為好人, 壞人, 兩者交叉分析後可產出新的類型: 有錢人的好人是大善人, 沒錢好人是安分守己者…等以此類推變產出新的概念類型
(三) 列聯模式: 某理論是依照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類別相互交叉檢定而獲得的結論 (就是有經過統計檢定而獲得的結論). 例如依照卡方檢定產生的結論
(四) 共變模式: 某個理論, 其變項間具有線性關係, 例如像之前所說個案量與社工人員的職業倦怠感有關係, 但僅能得知兩者關係強弱, 卻不知道個案量多少時, 會使職業倦怠感達到提高或降低, 即無法測得變項的反應程度.
(五) 功能模式: 理論可指出兩變項間的線性關係且更可指出其一對一的因果關係, 此種理論具有較高的預測力.
三、理論的類型是指理論是怎麼形成的
(一) 定理組合或聚合理論: 指某個理論的形成,是由數個已被證實或大眾接納的理論或定理組合而成的,例如社會工作管理中的「權變理論contingency theory」就是集合各管理學派而成的理論,認為管理要因應組織情境和成員關係,不同情境或遇到不同的人就要用不同的管理模式.
(二) 命題衍化式或發散式理論: 理論之所以為理論是因為其形成後所衍生出來的後果和影響性可以解釋其他相關現象且不失邏輯性
(三) 因果結構式理論: 指某個理論之所以成為理論是因為能針對特定的問題作因果式的說明,理論不僅重視形成的前提,也重視後果的解釋
四、研究易犯的錯誤總共有九點,感覺起來很像,不過還是有些不同,在此不一一細說,若有興趣者,再來信詢問
(一)以偏概全 overgeneralization: 例如某個社工看到某些原住民案主在喝酒,就認為「所有原住民都愛喝酒」就是標準的以偏概全,研究時可透過隨機抽樣方式和大樣本反覆研究來避免以偏概全的誤差
(二)不正確的觀察 Inaccurate observation: 前例也可說是不正確的觀察,因為社工員的服務對象比較侷限於某地區或類型的原住民,並沒有實際接觸到其他亞族群、地區或階層的原住民,因此其觀察本身並不正確
(三)選擇性的觀察 Selective observation: 前例也有可能是選擇性的觀察,尤其社工最常有的職業病就是把問題放大,而常忽略成功的例子或積極的案主,亦即對愛喝酒地原住民都比較注意,對認真工作的原住民都好像視而不見
(四)假的資料 Made-up information: 最常見的是 post facto hypothesizing 事後追朔假設,這是比較故意的作弊,即研究前先不設立假設,等到資料出來了,在反過頭來設立假設,騙說自己的假設成立
(五)不合邏輯的推論 Illogical reasoning: 我目前所能想到就是維士比的例子,明明那就是有酒精的飲料,卻在廣告上一直給勞工朋友洗腦,說對工作有幫助,真的不合邏輯。在研究上,需要以知識或理論為基礎,就可避免不合邏輯的推論,所以論文裡都有理論或文獻回顧 (此次考試有考!)
(六)自我主觀涉入研究 Ego involvement in understanding: 用個人主觀的價值或認知去解釋研究結果或社會現象
(七)提早結束研究 The premature closure of inquiry: 研究還在進行時,看到符合假設的東西出來,就提早結束研究,但得到的東西不表示是真的結論
(八)神秘化 Mystification: 因為知識的有限,把問題或現象的原因,當作一種神秘而無解的力量引起的
(九)人的錯誤 To error is human: 涉及人的實驗本來就會有很多錯誤,是無可避免的,但可以透過系統化的操作,盡量使研究客觀,縮減誤差
1. 定義問題: 社工容易有職業倦怠, 個案量可能是影響的因素
2. 問題的具體化或概念化: 見之前談的章節
3. 研究文獻回顧: 尋找相關的研究或理論, 看有沒有支持個案量是影響因素的研究
4. 研究設計: 可依目的與時間來分, 依方法分為質化/量化研究…確立研究對象, 時間, 地點, 測量工具,…
5. 資料收集
6. 資料分析: 質化的分析以語言為主, 量化的分析則用統計來表示
7. 研究貢獻與限制
五、研究設計- 依目的來分
(一) 探索性 Exploratory Study: 針對一些較缺乏研究文獻或經驗的議題,提出一個較廣泛的探索性研究,透過方法或技術的試用,發現問題所在,進而為更深一層的研究奠定基礎。較屬於質性研究,例如對原住民社會工作者與漢族社會工作者在對原住民案主處遇上的差異做探究,可以透過個別訪談或焦點團體,初步了解兩者在工作處遇上是否有不同的地方。
(二) 描述性 Descriptive Study: 針對某一特定群體或研究主題,描述其研究變項之間的特質,以期用來推論母數,建立普遍的陳述。屬於量化研究,例題請參見社區發展季刊121期有一篇在討論身心障礙者生活滿意度的研究,就屬於此類。
(三) 解釋性 Explanatory Study: 對於已有相互關係的特質的變項,指出其因果關係作為研究假設,再進一步驗證之。因屬於因果的推論,在研究設計上需要較縝密。此研究設計又叫causal study因果研究,目的在辦識研究變項間的因果關係。
六、研究設計- 依時間來分 (英文需要記住,中英文會交叉考)
(一) 橫斷法 Cross-section study: 研究觀察涉及某一時間點內不同群體或者母體之樣本(即某個研究一次結束),例如在同一時間內,對台灣一到五歲的兒童各抽一百名,探討其觀看電視的時間;同一時間內,對家扶中心各地區的案主進行職業調查,了解各地區案主就業程度;此研究設計可以用來建立常模,例如一到五歲的台灣兒童平均看電視的時間。
(二) 縱貫法Longitudinal study: 一種允許相同現象跨越長時間之觀察的研究設計(即一個研究主題在不同時間點做長期的進行)。
1. 趨勢研究Trend study or time-series: 不同時間,從同一個母體抽出樣本來研究,例如調查台灣0-12歲兒童看電視的行為,今年用電話調查一次,10年後再調查一次,20年再一次,三者做比較 (目的在比較三個年代的台灣兒童,看電視行為的差異)
2. 世代研究Cohort study: 從某一個特定的母體中,在不同時間抽取樣本來研究 (重點在研究對象有縮小聚焦,而前者研究對象範圍較屬全體性),例如觀察10-15歲兒童看電視的行為,2年後,再從12-17歲兒童中抽樣(所以樣本是同一群).
3. 小樣本重複施測Panel study: 顧名思義, 針對同一個樣本,所做的長時間觀察與追蹤研究. 例如從全台灣的兒童中抽取50名兒童(可用分段抽樣方法, 見第四章),研究其看電視的行為,每五年再登門拜訪,重複施測,了解這些樣本看電視行為的改變.
(三) 事後回溯法 Retrospective: 針對已發生的或者無法操控、觀察的事項,透 過歷史的回溯,如日記,工作紀錄等來檢驗因果之「相關性」(沒辦法指出真正因果關係,但可以知道是不是具有相關,這兩者並不同,以後會仔細陳述)
(四) 族群輻合法: 此法較冷門, 初級研究法不太會教, 是先橫斷法, 再縱貫法, 因費時費成本, 研究較少使用此法. 若想了解, 再來信問之或翻閱參考書.
* 優缺點比較:
1. 橫斷法: 優點省時, 省力, 省成本, 沒重複施測的不良後果; 缺點是無法發現受試者行為的因果關係, 未考量環境或時間的影響及受試者個別差異
2. 縱貫法: 能分析受試者發展過程, 了解因果關係, 將環境與時間納入考量, 缺點是費時, 費成本, 數據不易處理, 加上個人發展因素無法維持最初之樣本
3. 小樣本重複施測: 優點是因果關係可信度高, 但樣本流失大, 亦易受重複施測效果影響
七、研究分析之陷阱: 在收集資料後即進入資料的分析, 分析需注意研究的單位, 否則容易發生錯誤 (需認得英文專有名詞).
(一) Ecological fallacy 生態區位謬誤: 將分析集體資料的結果用來解釋個人現象, (或研究分析單位和研究結果的判斷單位不一致時), 貿然下結論, 會有解釋錯誤的可能. 例如某個大規模的量化研究發現, 台灣人80%的肥胖者都喜歡吃薯條, 剛好我們身邊有肥胖者的朋友, 我們也認為他喜歡吃薯條, 其實並不一定正確.
(二) Individual fallacy 個體謬誤: 將以個體為研究分析單位應用到以群體為分析對象的研究. 例如某個以質化研究為主的焦點團體發現漢人社工員比原住民社工員較重視案主的貧窮問題, 主要是受了原漢金錢觀念不同影響, 但我們卻把這個結論用來解釋所有的漢人社工或原住民社工, 這樣的推論是有瑕疵的.
(三) Reductionism 化約主義: 研究者有時為了要強化其研究發現而過份簡化問題複雜性, 或將複雜的現象歸因單一因素, 而產生錯誤的解釋.
八、社會工作研究的功能: 協助界定社會問題或現象, 包含解釋與描述問題, 預測問題, 提出處遇方法及協助發展評估之方法等等
參考2007年10月保成出版 研究法 王淑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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